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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业协同!横琴修订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扶持政策

6月3日,新修订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从支持标杆项目发展、澳琴协同、国际化发展、中医药领域、研发支撑、产业发展生态等六大维度强化政策支持,助力推进国际一流产业新高地建设,为促进中医药澳门品牌工业及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注入新活力。《若干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聚焦标杆项目,强化产业基础支撑

修订后的《若干措施》共七章28条,在原政策的基础上,简化了申报条款,更加聚焦重点支持领域,其中包括加强对标杆项目的支持力度,旨在吸引优质项目落地合作区,推动澳资在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领域的深入布局。

《若干措施》明确,对合作区重点支持领域研发项目,按新增实缴出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澳资项目提升至12%)。同时,新增“扩产补贴”,标杆项目建设实验室或GMP车间,按每平方米2000元标准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降低企业基建成本。

擦亮“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深化澳琴产业协同

在擦亮“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方面,《若干措施》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品在横琴生产,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两地资源优势开展生产活动,促进琴澳产业融合发展。

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并获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澳门设计”标志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品,按生产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品种最高2000万元,每家机构年度最高40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支持澳琴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医药企业进行国际注册,对医药企业产品取得国际注册批件的,按注册费用的50%补贴(最高50万元),实现出口的再追加30万元奖励;引进鼓励进口新药,对独家进口临床优势新药的,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600万元补贴。

重点支持中药产业,激活传统医药潜力

修订后的《若干措施》明确,重点支持中药产业发展。其中,在研发方面,对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中药制剂等的研发,均可享受相应的政府扶持补贴。

同时,《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引入成熟中药创新药。对从合作区以外地区购买、转移、引进成熟在研中药创新药临床批件,并在12个月内开展Ⅱ、Ⅲ期临床试验的,按各阶段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个品种按上述阶段最高分别补贴2600万元、4000万元。

《若干措施》还从强化研发支撑、优化产业生态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激发企业研发积极性,促进产业各环节协同发展。

未来,合作区将依托粤澳资源优势,积极推动《若干措施》精准落地,加速构建“澳门研发+横琴转化”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格局,推动琴澳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

南方+记者 黄天儒

【作者】 黄天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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